“人肉搜索”自诞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网友在使用时有可能带来的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负面效应也一直成为“人肉搜索”的软肋。网友的行为该不该规范?“人肉搜索”究竟在多大范围才不会偏离法律和道德的轨道。近日,网民自发组织制定“人肉搜索公约”,依靠自律,对网络“人肉搜索”行为进行了公约式规范,以强化网络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此公约发出后,赢得一片叫好和喝彩,也得到不少网民的支持和响应。
“人肉搜索”有约束了
2009年1月1日,在天涯杂谈、猫扑大杂烩以及豆瓣人肉搜索引擎小组,几乎同时出现了一条名为“人肉搜索公约1.0Beta版”的帖子。帖子一开始就开宗明义指出,制定这一公约是为了加强网络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加深人们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使“人肉搜索”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并不断服务大众。
该公约共有8条,尽显网民群体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如在第一条就提出要“热爱祖国,热爱党,遵纪守法,互助友爱,维护网络和谐”,如在第二条要求网民使用“人肉搜索”时做到以诚信、安全、公开、公平、公正、互助的原则,多进行利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
该公约强调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对网友使用“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负面效应均有约束。如在第三、四条分别要求:“以网络道德为准绳,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但对于涉及“贪污、腐败”、“惩恶扬善”时,在第五条中又说明,“可以不受第三、四条的约束”。
此外,该公约在希望网民依靠自律的同时,还对网友的行为作出具体要求,如在第六条中,要求“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提供信息者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文明用语,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不传播;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以及相关网站负责人,等等。
公约的落款为“人肉搜索非组织性联盟”。据发帖人“Yule”介绍,公约综合了各方网友的不同意见共同制定完成,为公约的制定出谋划策的网友既有一般网民,还有不少网络知名人士。
网友热烈响应
该公约公布后,大多数网友都给予支持和肯定。网易在近日所做的“你是否支持这份人肉搜索公约”的调查显示,有3743人参加投票,其中支持的3538票,占总数的94.52%,不支持的119票,占总数的3.18%,看情况的86票,占总数的2.30%。
网友们看到了其中蕴含的积极意义。网友“liyuzhe_2006”留言道:谁说我们网民没理性,公约的出现就是最好的回答。我们要从公约做起,从自己做起。在网络自由言论的空间里,我们对不平之事,不吐不快,可是也应该知道我们所拥有的监督责任,必须公正、真实、客观,网民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要正确行使权利,否则人肉搜索将会无孔不入,由舆论监督的利器变成人身攻击的凶器。还有网民发帖称,“人肉搜索”终于有自己的“法规”约束了。“支持!不然我都不敢搜了,一搜就害了人家。”
“人肉搜索”要良性发展,自律和他律都必不可少,道德自律尤其不能缺位。网友“晴空一日”认为,只有两者相互配合,“人肉搜索”才能健康、良性发展,才能推动文明上网风气的形成。从这个角度看,“人肉搜索公约”虽然只是一些网友自制的行为规范,没有强制约束力,却有可能引发许多网友的反省,进而促进自我约束,最终使“人肉搜索”走向良性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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