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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前董事长李健熙
16日,韩国法院对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涉嫌逃税和非法继承经营权一案作出判决。这位66岁的三星集团创始人之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100亿韩元(约合1.09亿美元)。
逃税罪名成立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6日宣布,李健熙以匿名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进行逃税、违反《证券法》等罪名成立,因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以及巨额罚金。
同时,李健熙通过非法手段向其子李在镕转移三星集团下属的“爱宝乐园”债券、并使李在镕获得对“爱宝乐园”控制权的罪名不成立;另外,李健熙涉嫌低价发行三星子公司债券一事则因诉讼时效已过,因此免予起诉。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李健熙的罪行“还没有严重到被判入狱的地步”,因此判处缓刑5年。这意味着只要李健熙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触犯法律,他将能免去牢狱之灾。如果双方不再提出上诉,这将是李健熙案的终审判决。
逃税1.1亿美元
此前,韩国检察院对李健熙以逃税和渎职两大罪名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处李健熙有期徒刑7年,并处以3500亿韩元(约合3.47亿美元)罚款。检察院发现,李健熙有4.5万亿韩元(44.6亿美元)财产来源不明,因此认定他逃税1128亿韩元(1.1亿美元)。
当天的开庭前,李健熙对记者的提问一言不发,表现得非常紧张。在法院宣判缓刑后,李健熙似乎松了一口气,他说:“对于给大家带来的麻烦,我感到非常抱歉。”旁听的三星管理人员也露出安心的表情。(吴妮)
■ 背景
韩“问题富豪” 二次获罪
这是李健熙第二次被法庭判处有罪。此前在1996年,李健熙曾因贿赂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逃税案曝光之初,人们曾预计李健熙将被判终身监禁。不过,为避免对韩国经济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韩国法院对企业高管犯罪的判决通常不太严厉。三星集团目前占韩国出口总额的20%左右,因此从轻判罚并未让外界感到意外。
韩国检察机关今年4月17日对李健熙提起诉讼后,李健熙于4月22日宣布辞职。李健熙1987年接任三星公司总裁,是韩国商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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